97修業規定
- 招生對象:本校大學部學生均可申請修讀本學程。
- 學程學分:本學程課程規劃含必修14學分與選修8學分,合計22學分。
- 上課時間:除《計算機網路》、《3D動畫設計創作》與《產業實習》課程之外,本學程之修讀以教務處訂定之學期為原則。(請參閱注意事項)
- 課程架構:核心課程:計算機網路、數位遊戲設計、3D動畫設計創作共三門,計八學分,凡修讀本學程之學生均需在修業年限內修讀。
實習實作課程:含畢業專題實作(一)&(二) 2學分、產業實習4學分,共計六學分。
選修課程:學生可依興趣選讀相關課程,須修讀達八學分。
課程內容包括網頁程式設計、視窗程式設計、網路程式設計、程式設計、JAVA程式設計、資料庫系統、學習管理系統、數位內容軟體設計、數位內容產業經營與行銷
、專案管理、視覺傳達設計創作、數位設計與藝術創作、視覺藝術原理應用、設計、藝術文化產業、動畫設計與文化環境等課程。
- 收費標準:修習課程免收費,修課教科書須由學生自行負擔。
- 學程證書:凡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數者,由本校教務處發給本學程修讀證明書。
- 注意事項:*計算機網路(必修)、3D動畫設計創作(必修)與產業實習(必修)預計於98年暑假(6月底~8月)開課。報名本學程學生必須參與今年暑假開課之
「3D動畫設計創作」(必修課)、「產業實習」(必修課),非資工系學生除已修習《電腦網路》課程之外,必須修習計算機網路暑期課程(必修核心課程)。開課時間將以學校公告為主。
- 美術、資工、數位三系之學生可利用本系之學分外,再利用自由選修(12-24學分)將不足之學分修足,該學程所列學分可完全計入學生畢業學分中,但學分認列仍需依各系
『自由選修』規定為主
- 其他學系之學生可利用自由選修(12-24學分)修習本學程部分學分,但學分認列仍需依各系『自由選修』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