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課程規劃

課程類別 課程名稱 開設系所 學分 修別
通識課程
(推薦選修,但不列入學程學分)
職場英文
人際關係與發展
網際網路的應用
電腦軟體設計與應用
視覺藝術欣賞
通識中心
通識中心
通識中心
通識中心
通識中心
2
2
2
2
2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核心課程(8學分)
業界教師開課至少一門
計算機網路
數位遊戲設計
3D動畫設計創作
資訊工程學系
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美術學系
3
3
2
必修
必修
必修
實習實作課程
(必修6學分)
業界教師協同教學
畢業專題實作(一)
畢業專題實作(二)
產業實習
程式設計實習
各學系
各學系
相關產業
資訊工程學系
1
1
4
2
必修
必修
必修
選修
選修課程(8學分)
業界教師開課至少一門
網頁程式設計
視窗程式設計
網路程式設計
程式設計
JAVA程式設計
資料庫系統
學習管理系統
數位內容軟體設計
數位內容產業經營與行銷
專案管理
視覺傳達設計創作
數位設計與藝術創作
視覺藝術原理應用
設計
藝術文化產業
動畫設計與文化環境
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資訊工程學系
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美術學系
美術學系
美術學系
美術學系
美術學系
動畫所與美術學系合開
3
3
3
3
3
3
3
3
3
3
2
2
2
2
2
2
3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選修

合計22學分。

        此學程將協助學生於所學專業課程外,同時兼具遊戲與數位學習產業之實務經驗,使其能立即運用所學知識,投入產業服務。由於參與系所學生可利用自由選修(12學分)將核心課程中其他系所開設科目修完,再加上所屬系所開設之核心課程,所以可以完全將核心課程部分(8學分)全數計入畢業學分中。在選修課程部分,參與系所將建立互相抵免機制,提高學生選修課程之彈性。故本學程所列學分可完全計入學生之畢業學分中,但學分認列仍需依各系自由選修規定為主。

**本學程開設之暑期課程為“計算機網路”(資工系開設)、“3D動畫設計創作”(美術系開設)、“產業實習”(美術與數位系開設)三門課程。

**非三系學生之畢業專題(如:獨立研究) ,必須參與數位學習科技學系的數位學習相關專題,並共同製作,才可認列入本學程的「畢業專題實作(一)、(二)」學分。

**抵免學分辦法如下:
   
    抵免描述規則 → "三系開設之課程" 與 "學程開設之課程" 相抵免

□數位系學生
  數位系之「電腦動畫設計與製作」與美術系之「3D動畫設計創作」相抵免。
  數位系之「電腦網路」與資工系之「計算機網路」相抵免。
  數位系之「網頁程式設計」與資工系之「網頁程式設計」相抵免。
  數位系之「程式設計」與資工系之「程式設計」相抵免。
  數位系之「資料庫系統」與資工系之「資料庫系統」相抵免。
 
□資工系學生
  資工系之「程式設計(一)」與資工系之「程式設計」相抵免。
  資工系之「程式設計實習(一)」與資工系之「程式設計實習」相抵免。

□美術系學生
  美術系之「動畫設計 / 3D動畫設計」與美術系之「3D動畫設計創作」相抵免。
  美術系之「畢業製作(一) / 畢業製作專題(一)」與美術系之「畢業專題實作(一)」相抵免。
  美術系之「畢業製作(二) / 畢業製作專題(二)」 與美術系之「畢業專題實作(二)」相抵免。
  美術系之「視覺傳達設計」與美術系之「視覺傳達設計創作」相抵免。